南都記者吳斌整理
  據中國核電信息網">
  南都記者吳斌整理
  據中國核電信息網
  南都訊 記者吳斌 發自北京 昨日,不少網站刊發新聞“我國首座內陸核電站將在湖南開工”,引起國人關註。該“新聞”所指的中核集團湖南桃花江核電公司昨日向南都記者證實,該核電項目只是在當地開展科普宣傳工作,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能夠早日開工進行前期準備,而不是網站新聞標題所說的“即將開工”。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該核電站第一次引起外界關註。一個月前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湖南團連續第二年以全團名義,向大會提出儘早啟動內陸核電項目的建議。
  建議認為,桃花江核電項目已經完全具備了開工建設的條件,希望國家儘快明確有關的計劃和要求,推動項目按照2014年啟動、2015年準備、2016年開工的時間表有序推進。
  據瞭解,湖南桃花江核電站、湖北大畈核電站和江西彭澤核電站是2008年初冰雪災害之後,首批拿到國家發改委“路條”(即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批覆)的內陸核電站。截至2013年底,有著“內陸第一核電站”之稱的湖南益陽桃花江核電項目簽約金額近160億元,累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46.3億元。
  日本福島核電站發生事故之後,中國核電政策調整。2011年3月,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並作出決定,立即組織對中國核設施全面安全檢查,全面審查在建核電站;在核安全規劃批准前,暫停審批核電項目,包括前期工作的項目。
  2012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一系列核能規劃,包括《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標志著在經歷18個月蟄伏後,在建核電項目重啟。
  但與沿海核電項目不同,包括桃花江核電站在內的內陸核電站並不在重啟之列。根據統一部署,“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
  今年年初,國家能源局下發了《201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提出,今年要適時啟動核電重點項目審批,穩步推進沿海地區核電建設,做好內陸地區核電廠址保護。
  在業內人士看來,國家能源局發出的這一信號表明,2014年沿海地區核電建設將得到穩步推進,而內陸核電近期內仍舊難有實質突破。
  據媒體報道,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禹民在政協小組討論時透露,準備將內陸核電項目恢復起來,目前首先啟動的是沿海核電站,內陸核電站則會列入下個五年(“十三五”)規劃。
  桃花江核電有限公司總經理鄭硯國前不久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也表示:“這幾年,桃花江核電站現場的施工是處在間歇期,但是設備加工、設計、科研,這些工作沒有停止。希望把開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得更扎實一些。相信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只要國家一旦下令可以開工,我們就會迅速進入狀態。”  (原標題:桃花江公司否認內陸首個核電站“即將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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